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2019-05-03 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08年第八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評選

府教社字第1080092920號

主旨:函轉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08年第八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乙份,請貴校(園)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6271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108年4月22日(星期一)起至6月2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旨案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于子涵小姐,連絡電話:(02)2596-5858轉20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四、遴選辦法另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請幼兒園及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前往下載。
 

2019-03-11 嘉義縣108年度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請同仁踴躍推薦

評選

嘉義縣108年度優良教師、特殊優良教師暨師鐸獎評選,請同仁踴躍推薦

2019-02-25 108年度符合資格之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請同仁踴躍推薦

評選

府教特字第1080030555號

主旨:請貴校依「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推薦108年度符合資格之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10921號函辦理。
二、推薦方式:以本人自我推薦、二人以上連署或校長推薦人選後,填妥推薦表(表一之一、表一之二),向學校提出,經由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審查,若無前項委員會則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並以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後,送請校長核定,隨函檢附推薦表(乙式五份)、被推薦人相關資料與全案遴選過程資料(含會議記錄),如有錄音、錄影或其他相關資料一併註明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
三、本案提報期限至108年3月29日(星期五)止,有關推薦基準、對象等相關規定,請詳參「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
四、檢附「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及推薦表各乙份。
 

2019-01-30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第七屆星雲教育獎」案,請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評選

府教社字第1080024084號

主旨:函轉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第七屆星雲教育獎」案,請貴校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05849號函辦理。
二、旨案請參閱「2019第七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如附件),或逕洽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一)聯絡人:施芃年專員。
(二)連絡電話:(02)2762-9118。
(三)電子郵件:purelandshw02@gmail.com
(四)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五)網址: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2019-01-28 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辦理「寶佳教育大愛獎」

評選

府教學字第1080020936號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辦理「寶佳教育大愛獎」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2日臺教社(三)字第1080012362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為該會表達對長期付出愛心,協助學生之大愛教師(不限輔導老師)之敬意,限由受惠學生、家長或學校同事推薦(歡迎聯名推薦),並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正式函送該會,截止日期為108年5月31日(以郵戳為憑)。相關公告請至該會官網查詢(http://hkh-edu.com/index.html),或電洽該會林君達先生(02)2790-6303分機9606。
三、檢附「寶佳教育大愛獎」設置要點(含推薦表)1份。
 

2019-01-18 為辦理本縣108年度慶祝婦女節活動,請踴躍推薦對本縣有具體貢獻或傑出事蹟女性

評選

府教社字第1080013756號

主旨:為辦理本縣108年度慶祝婦女節活動,請貴屬推薦對本縣有具體貢獻或傑出事蹟女性,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1月11日府授社婦幼字第1080006959號函辦理。
二、請各單位推薦1名對本縣有具體貢獻或傑出事蹟之女性,經評選委員遴選而出之傑出女性將於婦女節活動當天進行公開表揚。
三、檢附歷年傑出女性一覽表及空白推薦表各1份,請於108年1月19日(星期六)前將推薦表(包含生活照片至少兩張)函送本縣社會局彙辦,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rty132777@sabcc.gov.tw
 

2019-01-10 教育部「第14屆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辦理規定

評選

府教社字第1080003619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第14屆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辦理規定如說明,貴校若有推薦者請於本(108)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名冊與具體事蹟表函報本府辦理初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00196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相關規定略以:
(一)第3點: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
(二)第5點及第6點: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本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三、教育部「第14屆教育奉獻獎」推薦表線上填報將於108年1月15日(星期二)開放,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三)如僅有紙本檔,本府承辦人會協助掃描上傳,並請推薦人員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
(四)另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之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3MB-5MB。
四、貴校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於初審時確實查證,本府不另作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五、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如附件1)及具體事蹟表(如附件2)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2018-11-1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請同仁踴躍推薦

評選

府教社字第1070231995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踴躍推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1月9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70139517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有推薦對象,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2月14日止,將推薦資料送至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小姐。
三、該活動108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2018-08-31 教育部「108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07年9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同仁踴躍推薦

評選

府教發字第1070172190號

主旨:教育部「108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07年9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推薦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2日臺教社(四)字第1070142553A號函暨教育部106年7月12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085807B號令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詳如附件)。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四)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至該活動網站https://108nativelanguage.weebly.com/或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
 

2018-05-17 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請同仁踴躍推薦參加

評選

府教社字第1070094024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及推薦表件各1份,請貴單位踴躍推薦參加並協助辦理推薦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10日臺教社(三)字第1070068194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每年依據「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三、貴單位倘有推薦參加本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於107年7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府教育處社教科。
四、相關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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