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2019-08-09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建置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

訊息

府人考字第1080166605號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建置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請各機關(構)配合使用,並轉知所屬多加運用,轉請查照。
說明:
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8年7月29日公保字第1081060259號函;併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為提高旨揭平臺使用率,請各機關(構)為行政處分或申訴函復時,加註「請多加利用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網址:http//www.csptc.gov.tw)申辦保障事件相關救濟程序。」之文字,加強宣導旨揭平臺所提供之救濟管道,俾達提升行政服務品質及效能,及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
 

2019-07-05 重申兩岸教育交流活動請依據兩岸條例等相關法規辦理

訊息

府教發字第1080142584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重申,針對兩岸教育交流活動,學校需要求所屬人員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54785號函辦理。
二、兩岸教育交流目的在於促進相互瞭解與溝通,並應本「對等互惠」原則,遵循兩岸條例、相關法規及現行政策辦理各項教育交流活動。請學校就下列事項加強宣導及監督:
(一)涉與共青團校交流:依兩岸條例第33條之3規定,兩岸校際合作書約應報經教育部同意後方得進行,且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另學校如與大陸共青團校(涉屬陸方黨政軍教育機關構)進行教育交流,請確依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報經教育部許可後始可辦理。
(二)辦理實習相關活動:近期發現部分學校辦理赴陸交流或進行實習活動,內容涉及與陸方黨政軍機構合作或全數援用陸方提供資料,請學校注意並強化監督,審慎評估實習機構與活動內容的妥適性。
(三)接受陸方落地接待:學校教師如以公假方式透過教育交流或文化之旅等形式,接受大陸地區機關構落地招待,學校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不應有政治目的及政治性內容,以及有損我方之尊嚴與立場。
三、請學校強化自我監督及內控機制,保留完整的審核及交流紀錄等,以備教育部查核,並確保兩岸正常有序之教育交流。

2019-07-05 交通部公路總局有關108年暑期使用電子票證搭乘「台灣好行」半價優惠措施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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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建道管字第1080139904號

主旨: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有關108年暑期使用電子票證搭乘「台灣好行」半價優惠措施一案,請貴單位惠予協助加強宣導,鼓勵民眾搭乘使用,至紉公誼。
說明: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8年6月27日路運計字第1080076116號函辦理。(附原函及附件)
 

2019-06-24 重申行政中立相關規範

訊息

府人考字第1080134207號

主旨:重申行政中立相關規範,以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及執行職務時保持公正中立,請加強宣導並轉知嚴守行政中立,請查照。
說明:
一、茲摘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條文,請加強宣並轉陳機關首長及轉知適用及準用該法之各級同仁,以貫徹行政中立之規範及價值:
(一)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亦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及介入黨政派系紛爭。
(二)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
(三)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四)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1、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2、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3、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4、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 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5、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6、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2019-06-19 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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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人福字第1080127400號

主旨:「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108年6月12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2019-06-19 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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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人福字第1080129494號

主旨:「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承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4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68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自本(108)年7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退休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之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二)投保項目: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最高投保年齡為85歲。

三、有關本方案宣傳DM、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Q&A(問答集)等資料,業已公告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0809-019-888。
四、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富邦產險公司公司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函告知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

2019-05-22 108年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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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行政中立、公務倫理宣導

一、自即日起至本年11月底前,凡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文官e學苑加盟專區完成「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實務」課程,經線上成績評量達90分以上者,即可參加個人獎抽獎。

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1、「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3、「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4、「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三、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
1、「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2、「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3、「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4、「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5、「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6、「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7、「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2019-05-13 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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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cpa.dgpa.gov.tw/

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使用手冊

2019-05-10 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108年5至6月專屬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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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人福字第1080096067號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108年5至6月專屬活動訊息,請查照轉知所屬參考利用。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5月3日總處給字第108003372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2019-04-24 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專屬主題活動「百貨商品主題特展」訊息

訊息

府人福字第1080082936號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專屬主題活動「百貨商品主題特展」訊息,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4月17日總處給字第108003210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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