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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人考字第1060080001號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之範圍,包括民事及刑事訴訟之再審程序,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4月20日公地保字第1060004059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