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無法看見「網站擁有者 OpenID 登入」請按此登出,再登入即可
府教發字第1060150421號 主旨:重申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校長及教師,不得利用課餘時間至補習班授課,違者從重議處,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嘉義縣議會第18屆第5次定期會議員質詢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