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108年度符合資格之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請同仁踴躍推薦

府教特字第1080030555號

主旨:請貴校依「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推薦108年度符合資格之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10921號函辦理。
二、推薦方式:以本人自我推薦、二人以上連署或校長推薦人選後,填妥推薦表(表一之一、表一之二),向學校提出,經由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審查,若無前項委員會則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並以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後,送請校長核定,隨函檢附推薦表(乙式五份)、被推薦人相關資料與全案遴選過程資料(含會議記錄),如有錄音、錄影或其他相關資料一併註明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
三、本案提報期限至108年3月29日(星期五)止,有關推薦基準、對象等相關規定,請詳參「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
四、檢附「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及推薦表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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