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109年農曆春節將至,請同仁嚴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府政預字第1090010234號

主旨:本(109)年農曆春節將至,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 理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9年1月9日廉防字第10905000200號函辦 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 規範),公務員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 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 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 項,亦應參照第11點規定,主動備忘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 保護機制,杜絕不當餽贈、關說和飲宴應酬等爭議。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規範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 /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規劃或選修廉政倫理相 關課程:
(一)依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 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 數規定20小時,其中10小時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 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 廉政與服務倫理」為「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內容之一,請 鼓勵同仁適時運用上開數位學習平臺之「廉政與服務倫理 專區」選讀相關課程。
(二)選讀方式得以「廉政倫理」為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 搜尋本署製作「廉政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 」、「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 說明」、「圖利與便民」等線上學習課程。
四、另為落實本規範第17點規定,請各所屬機關、各鄉鎮市公所之政風機構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 諮詢服務;受理諮詢業務,如有疑義得送請本府政風處協助處理。
 

活動剪影

  • slider image 1
  • slider image 2
  • slider image 3
  • slider image 4

1080213樂億皇家文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