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2015-12-07 105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參加人員調查表

旨揭座談會參加對象如下:
(一)105年7月16日或8月1日,以及106年1月16日或2月1日屆齡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二)年滿63歲以上,規劃於105年12月31日或106年6月30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三)另105年7月16日或8月1日屆齡退休及規劃於105年12月31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者,請以參加上半年場次為原則;於106年1月16日或2月1日屆齡退休及規劃於106年6月30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者,請以參加下半年場次為原則,詳參附件1。

2015-12-0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130695C號函辦理。

2015-11-27 銓敘部函以,修正公務人員遺族撫卹事實表格

旨揭修正後之事實表已建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之退撫項下(http://www.mocs.gov.tw/),請逕自上網下載使用。為維護法定遺族申請撫卹金權益,請各人事人員詳閱相關規定,俾確實協助遺族正確填寫旨揭事實表,以免發生錯誤致生爭端。

2015-11-24 有關學校幹事於暑假彈性上班期間代理出納組長請假期間之職務,如何支領代理之主管職務加給案,轉請查照。

詳如附件

2015-11-11 教育部書函以,支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之教育人員亡故後,倘無遺族,退休人員生前所立之合法遺囑指定人,得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申請領受撫慰金案,轉請查照。

退休與撫卹

請詳閱附件

2015-11-10 銓敘部令

退休與撫卹
說明
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再任該部100年7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034077221號令所定「非僅承攬政府機關(構)業務之團體、個人」所僱用之全職工作,且任職期間所領薪資確實證明全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者,應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及其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停止月退休金並停辦優惠存款,請查照。

2015-11-09 教師至美國治療申請延長病假,得否依當地醫療制度檢具醫療機構或專科醫師證明書據以辦理請假手續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差假管理

請詳閱附件

活動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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