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3 月 1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80023697C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第三點第二項附表,附表第十款新增「教學指導人員鐘點費」及「遠距教學陪讀人員工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