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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站務 | 2016-03-24 | 點閱數: 331

主旨:函轉各校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及校園安全維護相關工作時,請秉持尊重多元、理性溝通原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3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25404 號函辦理。
二、學校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係以學生發展為核心,適時結合縣市政府、大專校院及民間資源,引導並鼓勵學校及地
方發展自主特色,以達成「協助與促進學生學習」、「提供安全、健康、適性的校園環境」、「建立多元文化的環
境」、「促進學生全人發展」、「培養學生的公民能力」、「培養學生的民主精神」等六項目標;校園安全維護工
作則透過建構各級學校校園安全應變處理機制、防範學生暴力偏差行為、保護高關懷學生及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輔導
等作為,以維護校園師生安全為目的,合先敘明。
三、各校辦理各項學輔及安全維護相關工作時,務請秉持尊重多元、理性溝通原則,尊重師生對校內公共事務之多元意
見表達,暢通言論發表管道,並透過校內法令規章及程序促進師生參與學校事務,以建構全人、友善、和諧、安全之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