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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宣導 | 2016-11-23 | 點閱數: 465

主旨:函轉教育部公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基本學習內容」,並自 106 年 5 月起之補救教學篩選測驗適用,請貴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http://priori.moe.gov.tw/index.php?mod=resource/index/content/basic_con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109681 號函辦理。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基本學習內容(下稱基本學習內容),係針對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學生於國語(文)
、數學及英語科等基礎學科應具備的基礎知識概念及其學力程度,提供教師依據學生學力發展現況,對應基本學習
內容,規劃進行補救教學的課程內容與教材選用參考,期能即時協助學生學習、縮減與班上同儕的學力差異。
三、教育部為期基本學習內容之周延與妥適,且為後續教材示例與評量工具發展之參據,業於本(105)年 3 月正式版本公
告草案,並於 5 月完成全國北、中、南、東分區說明會,彙集教育現場對各基礎學科於補救教學之學習內容與評量
設計之意見,並據以旨揭完成基本學習內容。
四、旨揭基本學習內容,請逕連結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教學資源/基本
學習內容」查詢下載: http://priori.moe.gov.tw/index.php?d=resource/index/content/basic_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