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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比賽 | 2018-09-06 | 點閱數: 513

嘉義縣 107 年-倫理教育

3-1-2-3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寶藏」甄選活動

一、計畫依據: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 107 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標:

    藉由自我內心描述分享家訓對個人成長發展的影響、心得與感想等,喚起兒孫親情重溫及重視父母、祖輩教導、指引及提醒訓勉的溫馨感人話語,進而增進為人處事的方法和提升個各家庭重視品格道德與家庭倫理的觀念,帶動社會一片祥和的氣氛。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鹿草國小

四、辦理時間:107年 9 月至 107年 10 月,收件時間 107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5 日

五、甄選對象:

  (一)本縣各國中及國小學生。

  (二)組別分為:

       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六、甄選名額:

   (一) 國小組:請各校各組別(中年級及高年級)各推薦 1名( 8 班以上各組可推薦 2 名、 12 班各組可推薦 3 名)。

  (二)國中組:請各校推薦 6 名( 12班以上可推薦 9 名、 18 班各組可推薦

12名)。

七、甄選方式:

(一)本縣國中小組,請各校依本計畫第六點先行初選,獲初選推薦者請填寫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寶藏」甄選活動報名表。

  (二)本縣國中小組交件說明:交件期限,自 107 年 9月 25 日至 107 年 10 月 5 日,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

  (三)交件地點:嘉義縣鹿草鄉鹿草國民小學教導處收,地址: 611 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長壽路 221號。電話: 05-3752004*204 。

  (四)注意事項:請於信封袋上註明「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寶藏」甄選活動」比賽活動字樣,並請於參賽作品繳交或郵寄時注意勿摺疊,以免作品毀損。

  (五)得獎公布: 107 年 10月 19 日前公布比賽成績,並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 ://http://www.cyc.edu.tw

八、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以文字內容為評選標準。

九、比賽獎勵:

  (一)各組經甄選通過,由縣政府發給獎狀乙紙。

  (二)學校組指導教師核發獎狀乙紙。

   (三) 學校組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多位獲獎,以核發獎狀乙紙為原則。

十、作品處理:

  (一)參賽者請自留底稿,參加之作品一律不退件。

  (二)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網路公告作品、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十一、預期成效:

    透過家訓的甄選活動,引導啟蒙感恩長輩訓勉提攜的溫馨言語,並能內化

建立良好的品格道德與家庭倫理觀念,帶動未來社會一片祥和的氣氛。

十二、活動結束後,工作人員依縣府相關規定辦理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