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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活動 | 2017-07-27 | 點閱數: 29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請貴校指派相關領域人員參與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7 月 12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60073031 號函辦理。
二、 依國教院領綱研修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領綱草案初稿,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旨揭草案(含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共計 3 份)經 106 年5 月 22 日課發會(第三屆)第 2 次會議通過,並授權課發會第三群組確認後,即依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三之決議,規劃辦理網路論壇及 22 場次公聽會,說明如下:
(一)網路論壇:預定於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 月10 日下午 5 時,共計 131 日,於網路上公布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後,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公聽會: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公布於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
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 本縣公聽會預定於 106 年 9 月 23 日辦理。
三、 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請至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開放報名時間:自 106 年 7 月 3 日上午 9 時起。
(三)如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本縣場次報名截止時間: 106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四)其他公聽會之場次安排、流程、進行形式及規劃公聽會現場網路直播之申請說明等內容,詳列於附件之公聽會實施計畫。
四、 各級學校指派與會之人數說明如下:
(一)國小端:每校請指派一名參加。
(二)國中端:每校請指派兩名參加。
(三)高中端:每校請指派一名參加。
五、 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支付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