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計畫一
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 105年度[人文藝術特色活動]
辦理「田園樂生活--最"嘉"新住民」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
(一)嘉義縣辦理新住民學習中心設置要點。
(二)教育部 105年 03月 20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50038965 號函。
(三)嘉義縣政府 105年 4月 18 日府教社字第 1050074330 號。
二、目的
(一)藉由說故事比賽,讓學生對新住民文化有更正確之認識,培養尊重多元文化的情感。
(二)透過說故事比賽,提升民眾對新住民的認知與欣賞。
(三)提供各校有相互觀摩的學習平台。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機關: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嘉義縣碧潭國小)
四、辦理期程: 105年 11月 16(三)
五、參加對象: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六、比賽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七、競賽事宜:
(一)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賽,請於 105 年 10 月 10 日前擇優推薦。
(二)各類項,每校限推薦 1 人參加;每人限參加 1 項,新住民組不在此限(可報名多位)。
(三)承辦學校或班級數 12 班(含)以上者,得推薦參加各類比賽至多 2 人。
全縣複選:於本縣創新學院, 105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 8:00~17:00 。
(四)比賽組別: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五)故事主題:
1.國小組:以新北市教育局出版多元文化繪本及越南民間故事為參賽故事(詳如附件一),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可洽本中心借閱)。
2.成人組:新住民敘說來台心路歷程或在「嘉」生活及學習之分享,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
(六)比賽時間:每人四分鐘(以按鈴方式提醒:三分三十秒響短鈴乙次,四分整響短鈴乙次,四分三十秒響長鈴乙次)時間超過四分三十秒或不足三分三十秒時,每半分鐘扣 0.5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七)評審標準:主題內容 50%、創意 30%、肢體動作 20%
八、報名事宜:
u請於 105年 10月 20 日(星期四)0:00 至 10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17:00 ,完成報名。
1、報名網址:cms.cyc.edu.tw
2、登入帳密:同各校公務信箱帳密。
3、報名資料:請填寫參賽類別、校名、參賽學生(姓名)、指導人員(姓名及身份別)。
4、報名表紙本,經校內逐級核章並留校備查,免寄送教育處。
5、請各校於報名前,務必再三確認報名資料。凡參賽學生、指導人員
(實際指導者,不限學校老師)既完成報名,均不得更改名單。
6、連絡人:碧潭國小黃國展先生,電話 05-3652001 。
7、出場順序:由電腦進行亂數抽籤,於 10 月 25 日中午 12:00 前公告於縣教育網。
8、成績公告:競賽完畢,當日公告於縣教育網。
1.基於競賽公平性,參賽人員應依實施計畫規定之競賽方式呈現。
3.比賽期間,有下列違規情形者,該競賽項目扣總成績 10分: 參賽人員不得穿著校服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之服裝者。
4.舞台佈置或競賽使用之道具、海報等,呈現校名縮寫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資料等。
上場準備時間以 30秒為限,每超過 1 至 30 秒(含),扣總成績 0.5 分。
5.參賽人員資格如有不符,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相關獎勵,參賽人員須遵守各項競賽注意事項,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參賽人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6.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獎勵:
一、獎勵額度:各組項分別錄取第 1名(1 員)、第 2 名(2 員)、第 3 名(3 員)、佳
作若干名。若因水準未達標準,各組項獎項均得從缺。
二、獎勵內容:
(一)學生:獲獎者核發嘉義縣政府獎狀。
(二)指導人員:採計全案最高獲獎記錄,並敘明所有指導獲獎事蹟。
1、指導學生榮獲第 1名核予嘉獎兩
子計畫一
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 105年度[人文藝術特色活動]
辦理「田園樂生活--最"嘉"新住民」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
(一)嘉義縣辦理新住民學習中心設置要點。
(二)教育部 105年 03月 20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50038965 號函。
(三)嘉義縣政府 105年 4月 18 日府教社字第 1050074330 號。
二、目的
(一)藉由說故事比賽,讓學生對新住民文化有更正確之認識,培養尊重多元文化的情感。
(二)透過說故事比賽,提升民眾對新住民的認知與欣賞。
(三)提供各校有相互觀摩的學習平台。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機關: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嘉義縣碧潭國小)
四、辦理期程: 105年 11月 16(三)
五、參加對象: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六、比賽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七、競賽事宜:
(一)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賽,請於 105 年 10 月 10 日前擇優推薦。
(二)各類項,每校限推薦 1 人參加;每人限參加 1 項,新住民組不在此限(可報名多位)。
(三)承辦學校或班級數 12 班(含)以上者,得推薦參加各類比賽至多 2 人。
全縣複選:於本縣創新學院, 105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 8:00~17:00 。
(四)比賽組別: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五)故事主題:
1.國小組:以新北市教育局出版多元文化繪本及越南民間故事為參賽故事(詳如附件一),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可洽本中心借閱)。
2.成人組:新住民敘說來台心路歷程或在「嘉」生活及學習之分享,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
(六)比賽時間:每人四分鐘(以按鈴方式提醒:三分三十秒響短鈴乙次,四分整響短鈴乙次,四分三十秒響長鈴乙次)時間超過四分三十秒或不足三分三十秒時,每半分鐘扣 0.5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七)評審標準:主題內容 50%、創意 30%、肢體動作 20%
八、報名事宜:
u請於 105年 10月 20 日(星期四)0:00 至 10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17:00 ,完成報名。
1、報名網址:cms.cyc.edu.tw
2、登入帳密:同各校公務信箱帳密。
3、報名資料:請填寫參賽類別、校名、參賽學生(姓名)、指導人員(姓名及身份別)。
4、報名表紙本,經校內逐級核章並留校備查,免寄送教育處。
5、請各校於報名前,務必再三確認報名資料。凡參賽學生、指導人員
(實際指導者,不限學校老師)既完成報名,均不得更改名單。
6、連絡人:碧潭國小黃國展先生,電話 05-3652001 。
7、出場順序:由電腦進行亂數抽籤,於 10 月 25 日中午 12:00 前公告於縣教育網。
8、成績公告:競賽完畢,當日公告於縣教育網。
1.基於競賽公平性,參賽人員應依實施計畫規定之競賽方式呈現。
3.比賽期間,有下列違規情形者,該競賽項目扣總成績 10分: 參賽人員不得穿著校服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之服裝者。
4.舞台佈置或競賽使用之道具、海報等,呈現校名縮寫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資料等。
上場準備時間以 30秒為限,每超過 1 至 30 秒(含),扣總成績 0.5 分。
5.參賽人員資格如有不符,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相關獎勵,參賽人員須遵守各項競賽注意事項,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參賽人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6.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獎勵:
一、獎勵額度:各組項分別錄取第 1名(1 員)、第 2 名(2 員)、第 3 名(3 員)、佳
作若干名。若因水準未達標準,各組項獎項均得從缺。
二、獎勵內容:
(一)學生:獲獎者核發嘉義縣政府獎狀。
(二)指導人員:採計全案最高獲獎記錄,並敘明所有指導獲獎事蹟。
1、指導學生榮獲第 1名核予嘉獎兩次;榮獲第 2 名、第 3 名核予嘉獎乙次;榮獲佳作者,核
發獎狀乙紙。
2、獲獎學生之指導人員,非屬本縣公立學校教職員工者,核予獎狀乙紙。
十一、本案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次;榮獲第 2 名、第 3 名核予嘉獎乙次;榮獲佳作者,核
發獎狀乙紙。
2、獲獎學生之指導人員,非屬本縣公立學校教職員工者,核予獎狀乙紙。
十一、本案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