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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比賽 | 2016-09-27 | 點閱數: 407

子計畫一

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 105年度[人文藝術特色活動]

辦理「田園樂生活--最"嘉"新住民」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

  (一)嘉義縣辦理新住民學習中心設置要點。

  (二)教育部 105年 03月 20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50038965 號函。

  (三)嘉義縣政府 105年 4月 18 日府教社字第 1050074330 號。

二、目的

  (一)藉由說故事比賽,讓學生對新住民文化有更正確之認識,培養尊重多元文化的情感。

  (二)透過說故事比賽,提升民眾對新住民的認知與欣賞。

  (三)提供各校有相互觀摩的學習平台。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機關: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嘉義縣碧潭國小)

四、辦理期程: 105年 11月 16(三)

五、參加對象: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六、比賽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七、競賽事宜:

  (一)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賽,請於 105 年 10 月 10 日前擇優推薦。

  (二)各類項,每校限推薦 1 人參加;每人限參加 1 項,新住民組不在此限(可報名多位)

  (三)承辦學校或班級數 12 班(含)以上者,得推薦參加各類比賽至多 2 人。

      全縣複選:於本縣創新學院, 105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 8:00~17:00 。

 (四)比賽組別: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五)故事主題:

      1.國小組:以新北市教育局出版多元文化繪本及越南民間故事為參賽故事(詳如附件一),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可洽本中心借閱)。

      2.成人組:新住民敘說來台心路歷程或在「嘉」生活及學習之分享,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

 (六)比賽時間:每人四分鐘(以按鈴方式提醒:三分三十秒響短鈴乙次,四分整響短鈴乙次,四分三十秒響長鈴乙次)時間超過四分三十秒或不足三分三十秒時,每半分鐘扣 0.5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七)評審標準:主題內容 50%、創意 30%、肢體動作 20%

 、報名事宜:

u請於 105年 10月 20 日(星期四)0:00 至 10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17:00 ,完成報名。

1、報名網址:cms.cyc.edu.tw

2、登入帳密:同各校公務信箱帳密。

3、報名資料:請填寫參賽類別、校名、參賽學生(姓名)、指導人員(姓名及身份別)。

4、報名表紙本,經校內逐級核章並留校備查,免寄送教育處。

5、請各校於報名前,務必再三確認報名資料。凡參賽學生、指導人員

(實際指導者,不限學校老師)既完成報名,均不得更改名單。

6、連絡人:碧潭國小黃國展先生,電話 05-3652001 。

7、出場順序:由電腦進行亂數抽籤,於 10 月 25 日中午 12:00 前公告於縣教育網。

8、成績公告:競賽完畢,當日公告於縣教育網。

  • 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1.基於競賽公平性,參賽人員應依實施計畫規定之競賽方式呈現。

  1. 各校參賽人員應由教師帶領,依各場比賽時間準時到達比賽地點報到,另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以便核對身分(未攜帶證件者,不得參賽)。

3.比賽期間,有下列違規情形者,該競賽項目扣總成績 10分: 參賽人員不得穿著校服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之服裝者。

4.舞台佈置或競賽使用之道具、海報等,呈現校名縮寫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資料等。

上場準備時間以 30秒為限,每超過 1 至 30 秒(含),扣總成績 0.5 分。

 

5.參賽人員資格如有不符,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相關獎勵,參賽人員須遵守各項競賽注意事項,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參賽人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6.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獎勵:

    一、獎勵額度:各組項分別錄取第 1名(1 員)、第 2 名(2 員)、第 3 名(3 員)、佳  

        作若干名。若因水準未達標準,各組項獎項均得從缺。

二、獎勵內容:

         (一)學生:獲獎者核發嘉義縣政府獎狀。

          (二)指導人員:採計全案最高獲獎記錄,並敘明所有指導獲獎事蹟。

1、指導學生榮獲第 1名核予嘉獎兩

子計畫一

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 105年度[人文藝術特色活動]

辦理「田園樂生活--最"嘉"新住民」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

  (一)嘉義縣辦理新住民學習中心設置要點。

  (二)教育部 105年 03月 20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50038965 號函。

  (三)嘉義縣政府 105年 4月 18 日府教社字第 1050074330 號。

二、目的

  (一)藉由說故事比賽,讓學生對新住民文化有更正確之認識,培養尊重多元文化的情感。

  (二)透過說故事比賽,提升民眾對新住民的認知與欣賞。

  (三)提供各校有相互觀摩的學習平台。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機關: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新住民學習中心(嘉義縣碧潭國小)

四、辦理期程: 105年 11月 16(三)

五、參加對象: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六、比賽地點:嘉義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七、競賽事宜:

  (一)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賽,請於 105 年 10 月 10 日前擇優推薦。

  (二)各類項,每校限推薦 1 人參加;每人限參加 1 項,新住民組不在此限(可報名多位)

  (三)承辦學校或班級數 12 班(含)以上者,得推薦參加各類比賽至多 2 人。

      全縣複選:於本縣創新學院, 105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 8:00~17:00 。

 (四)比賽組別: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成人組(新住民姊妹),共分 3 組。

 

 

 

 (五)故事主題:

      1.國小組:以新北市教育局出版多元文化繪本及越南民間故事為參賽故事(詳如附件一),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可洽本中心借閱)。

      2.成人組:新住民敘說來台心路歷程或在「嘉」生活及學習之分享,以中文發表的方式呈現

 (六)比賽時間:每人四分鐘(以按鈴方式提醒:三分三十秒響短鈴乙次,四分整響短鈴乙次,四分三十秒響長鈴乙次)時間超過四分三十秒或不足三分三十秒時,每半分鐘扣 0.5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七)評審標準:主題內容 50%、創意 30%、肢體動作 20%

 、報名事宜:

u請於 105年 10月 20 日(星期四)0:00 至 10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17:00 ,完成報名。

1、報名網址:cms.cyc.edu.tw

2、登入帳密:同各校公務信箱帳密。

3、報名資料:請填寫參賽類別、校名、參賽學生(姓名)、指導人員(姓名及身份別)。

4、報名表紙本,經校內逐級核章並留校備查,免寄送教育處。

5、請各校於報名前,務必再三確認報名資料。凡參賽學生、指導人員

(實際指導者,不限學校老師)既完成報名,均不得更改名單。

6、連絡人:碧潭國小黃國展先生,電話 05-3652001 。

7、出場順序:由電腦進行亂數抽籤,於 10 月 25 日中午 12:00 前公告於縣教育網。

8、成績公告:競賽完畢,當日公告於縣教育網。

  • 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1.基於競賽公平性,參賽人員應依實施計畫規定之競賽方式呈現。

  1. 各校參賽人員應由教師帶領,依各場比賽時間準時到達比賽地點報到,另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以便核對身分(未攜帶證件者,不得參賽)。

3.比賽期間,有下列違規情形者,該競賽項目扣總成績 10分: 參賽人員不得穿著校服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之服裝者。

4.舞台佈置或競賽使用之道具、海報等,呈現校名縮寫或足資辨識學校身分資料等。

上場準備時間以 30秒為限,每超過 1 至 30 秒(含),扣總成績 0.5 分。

 

5.參賽人員資格如有不符,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相關獎勵,參賽人員須遵守各項競賽注意事項,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參賽人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6.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獎勵:

    一、獎勵額度:各組項分別錄取第 1名(1 員)、第 2 名(2 員)、第 3 名(3 員)、佳  

        作若干名。若因水準未達標準,各組項獎項均得從缺。

二、獎勵內容:

         (一)學生:獲獎者核發嘉義縣政府獎狀。

          (二)指導人員:採計全案最高獲獎記錄,並敘明所有指導獲獎事蹟。

1、指導學生榮獲第 1名核予嘉獎兩次;榮獲第 2 名、第 3 名核予嘉獎乙次;榮獲佳作者,核

   發獎狀乙紙。

2、獲獎學生之指導人員,非屬本縣公立學校教職員工者,核予獎狀乙紙。

十一、本案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次;榮獲第 2 名、第 3 名核予嘉獎乙次;榮獲佳作者,核

   發獎狀乙紙。

2、獲獎學生之指導人員,非屬本縣公立學校教職員工者,核予獎狀乙紙。

十一、本案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