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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站務 | 2017-02-13 | 點閱數: 150

主旨:請各校踴躍申請 106 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相關宣導研習計畫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廣宣特殊教育理念,落實零拒絕及無障礙之教育環境,以提升本縣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增進對特殊教育之認識與了解,進而支持與關懷特殊教育學生。
二、申請日期:於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前,請校方將實施計畫完成逐級核章送府(免備文),逾期恕不受理。三、辦理期間: 106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至 10 月 2 日(星期一)止;請學校務必於期間內完成上開研習,以免逾期而無法申領補助經費。
四、補助經費:每案最高補助為新臺幣 6,000 元。
五、補助項目:以講師鐘點費、健保補充保費、跨嘉義縣市交通費及講義費為限。
六、審查標準:
(一)研習主題具體明確,並符合學校實際現況需求,如特教生支持系統、特教生性別平等法治教育、家庭支持服務系統、融合教育、資優教育等。
(二)為避免行政資源浪費,班級數 6 班以下之小校,應採跨校際整合方式辦理,且每場次實際參與人數應達到 15 (含)人以上,若未達 15 人,則不予補助。
(三)為提昇本縣校際間交流,內聘講師應為他校教師且對課程主題有相當程度瞭解者。
(四)本研習參加對象應以教師為主體,以實現增進教師特教知能之基本理念。
七、檢附「嘉義縣 106 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相關宣導研習申請計畫(範例)」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