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88
:::
公告 教務組 - 站務 | 2017-04-26 | 點閱數: 262

主旨:有關本縣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審議項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討論提案臚列如下:
(一)身心障礙類:
1、鑑定與安置:含新提報疑似個案或欲確認障礙個案。
2、重新安置:含轉學、轉安置或轉學暨轉安置個案。
3、撤銷身心障礙學生身分:含放棄特教服務或非特教生

二、提報作業流程:
(一)網路申請:本次開放提報作業梯次為「105 學年度第 10
次( 106/04/28─106/05/12 )」,請於上開期程內完成
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s://www.set.edu.tw/)網路提報
作業,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
(二)紙本寄送:於 10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書
、相關醫療證明文件及通報網列印提報清冊」,採單面
列印勿裝訂,並完成逐級核章,免備文郵寄或親送至本

縣特教資源中心(地址:嘉義縣民雄鄉興中村 30 號),
施羿伶老師收,電話 05─2217484 。
(三)園方經詢個案家長或監護人若同意本縣鑑輔會線上調閱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將人員簽章之
同意書正本掃描電子檔上傳通報網,紙本一併繳回鑑輔
會存查。
(四)各類最新版申請單,逕至嘉義縣特教資訊網( http://s
pcedu.cyc.edu.tw/spcedu/),鑑定安置區下載,為避
免文件不符,請承辦人務必逐一檢視送府資料是否完備
,缺件或逾期恕不受理。
三、旨揭會議訂於 106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 點 30 分假縣府
201 會議室召開,開會通知單屆期另函知提報校(園)派
員與會。
四、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由學校統一轉知不另函文。
五、檢附「嘉義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申請資料送件檢核表
」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