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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站務 | 2017-05-22 | 點閱數: 256

「嘉義縣國民小學推動混齡編班及教學實施計畫」1 份。
說明:
一、為使本縣國民小學混齡編班及教學有所依循,爰依教育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並整合「嘉義縣國民小學偏遠及小型學校辦理混齡教學實施計畫」,特研訂本實施計畫。
二、計畫實施對象及方式(全校學生人數以每年填報普通班增減班調查表為基準)如下:
(一)當學年度普通班學生總人數三十人以下者:
1、其新生或任一年級學生數ㄧ人者該年級與其相鄰年級,應改編排為年段(低、中、高),實施混齡編班及教學。
2、任一年級學生數二至五人者,經校務會議同意,得比照辦理。
(二)當學年度普通班學生總人數五十人以下者:
1、應全校實施混齡教學,科目以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生活及綜合領域為原則,由學校評估並擇定實施領域、上課方式、教材內容及實施方式。
2、其他學校亦得比照前目實施混齡教學。
三、相關配套措施及實施期程,請符合指標學校據以辦理,並請加強親師生溝通、強化教師專業知能、提昇同儕互動及多元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