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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活動 | 2017-05-25 | 點閱數: 248

主旨:檢送本縣 106 年「祖孫互動傳真情實施計畫」乙份(詳如
附件),惠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題材以「祖孫互動傳真情」等相關活動為主軸,內容
由學童與祖父(母)合照,以呈現感人及溫馨逗趣等畫面型
態為題材,另撰寫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的文章為內容。
二、交件期限:自 106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起至 106 年 6 月 14 日
(星期三)止,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交
件地點:嘉義縣溪口鄉柳溝村南靖厝 5 號--柳溝國民小學教
導處收)。
三、比賽獎勵:學生作主旨:檢送本縣 106 年「祖孫互動傳真情實施計畫」乙份(詳如
附件),惠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題材以「祖孫互動傳真情」等相關活動為主軸,內容
由學童與祖父(母)合照,以呈現感人及溫馨逗趣等畫面型
態為題材,另撰寫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的文章為內容。
二、交件期限:自 106 年 6 月 7 日(星期三)起至 106 年 6 月 14 日
(星期三)止,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交
件地點:嘉義縣溪口鄉柳溝村南靖厝 5 號--柳溝國民小學教
導處收)。
三、比賽獎勵:學生作品獲選為第 1 、 2 、 3 、 4 及 5 名核予獎狀
乙紙及禮券:指導教師核予嘉獎 1 次。(得獎第 5 名以上者
暫定於 106/8/26 假蒜頭國小辦理「祖孫同樂真幸福活動」
公開頒獎表揚),學生作品獲選為佳作核予獎狀乙紙:指
導教師核發獎狀乙紙,同一教師最多以指導 1 位學生參賽為
原則,如同時指導多位學生參賽獲獎,以最高獎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