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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研習公告 | 2017-06-19 | 點閱數: 223

本縣「106 學年度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小補救教學師資(儲備教師、大學生及社會人士)培訓研習實施計畫
」乙份,請鼓勵貴屬教學人員參加並惠予公假前往。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及本縣 106 學年度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小補救教學師資(儲備教師、大學生及社會人士)培訓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為其中重要配套方案之一,基於教師補救教學專業知能為影響本方案成效的關鍵因素,爰請貴校瞭解並掌握貴屬現職教師及非現職教師(非編制內)參與研習之狀況,並鼓勵完訓之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投入補救教學行列,俾嘉惠於低成就學生之學習。
三、研習時間:本(106)年 7 月 3 日(星期一)至 7 月 5 日(星期三),共計 2 天半。
四、研習地點:
(一)106 年 7 月 3 日至 4 日:本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二)106 年 7 月 5 日:本縣政府社會局大禮堂。
五、實施對象及內容:預計 200 名(額滿為止,不開放現場報名)
(一)106 年度實施國小補救教學課程與未來有意願投入本縣補救教學之非現職教師(儲備教師、退休教師、大學生及其他教學人員),優先錄取。
(二)本縣各國小現職教師(含具有合格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尚未完成補救教學 8 小時研習時數者。(務必修習「國小補救教學概論(理論與技術)」、「國小低成就學生心理特質與輔導」、「分科補教教學教材教法」等課程)。
六、參加人員請奉派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 18 小時結訓證書;未全程參與者依實際出席時數核發研習時數。
七、適逢颱風季節,若本縣達颱風停班停課標準〈依本府公告〉,相關調整時程事宜,請隨時注意本縣教育資訊網-研習進修公告(http://www.cyc.edu.tw/)
八、有關課程表、報名方式及相關注意事宜請詳見附件。
九、副本抄送旨案授課講師所屬學校(國立嘉義大學宣崇慧副教授、國立嘉義大學張淑媚副教授、國立嘉義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洪雪華教師及雲林縣久安國小蔡佳蓁校長等 4 員),請貴校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