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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站務 | 2017-12-27 | 點閱數: 404

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中興大學辦理「新住民
語文課程開設需求」問卷調查,詳如說明,請貴校配合於
107 年 1 月 17 日前協助完成調查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2 月 20 日臺教國署原
字第 106014249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
要總綱」,已將新住民語文列入語文領域學習課程,國民
小學階段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的課程實施,應依學生實際
需求,選擇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或新住民
語文其中一項進行學習;將自 108 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
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
年實施。
三、現階段課程綱要的設計以東南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
、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西亞七國的官方語言及文化為主
要考量,新住民語文課程實施初期,師資以培訓合格之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為主;並於該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 http://newres.pntcv.ntct.edu.tw )建立人才庫(含合
格教支人員人才庫及東南亞語教師講師團),提供開設教
支培訓、樂學活動及正式課程運用。
四、關於新住民語文師資,不能只關注總數,針對各地鄉鎮市
也務必進行全面盤點,務必每一所學校都做好準備,故委
託國立中興大學辦理「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設需求」研究計
畫;請貴校配合協助發放問卷調查予一至五年級新住民學
生帶回由家長填寫,並於 107 年 1 月 17 日前統一收齊後,裝
入隨問卷所附之回郵信封逕寄國立中興大學。
五、本次問卷調查所稱《新住民學生》,指學生家長母國籍為
東南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
西亞七國的子女為限。
六、如對問卷調查有疑問或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大學劉
佳昀小姐;聯絡電話: 04-22855878 。
七、檢附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設需求「問卷調查(已由國立中興
大學逕寄貴校)」及「計畫說明」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