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旨案係配合 108 學年新課綱推動,協助縣內國中小發展特 色課程。又,為減輕各校收受公文量,故併案函知。 二、 本案由民雄國中承辦,地點(民雄國中校內)及日期,詳如 附件。有參加意願者,請逕至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各場次錄取,依報名時間順序及 1 校 1 名教師為原則,額滿 為止。 三、 案內各研習場次,於 107 年 2 月 26 日公告於本縣教育資訊網 周知,且已分批審查報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