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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導組 - 站務 | 2018-05-14 | 點閱數: 26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5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46232A 號函辦理。
二、近日發生學生以玩笑心態於網路發文聳動引發社會不安,事涉網路恐嚇刑責。惠請學校於相關會議、研習或集會場合加強宣導,並轉知相關教師融入公民、法治、資訊教育等課程,教導學生切勿輕忽散布恐嚇言論而誤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