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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導組 - 站務 | 2018-09-06 | 點閱數: 414

一、為持續深化十二年國教課綱核心素養之實踐,增進學生課堂所學知識與真實情境的連結,培養學生主動自發的學習精神,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試辦計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並實施跨區域住宿型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提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至遲於 107 年 10 月 15 日前寄或送達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劉育秀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進行初審。
三、戶外教育場域相關資訊可至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https://outdoor.naer.edu.tw/)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