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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同仁 總務處 - 站務 | 2020-05-05 | 點閱數: 289

「第 2 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參選資格分為團體及個人組,團體組包含企業、學術機構、研究機構及民間團體;個人組包含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毒化災應變人員或實際從事毒化物管理研發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等,參選須知及活動相關訊息皆已上網,請自行至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網站查詢下載(https://topic.epa.gov.tw/gc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