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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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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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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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這是一部專為未滿18歲的兒童所設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肯定兒童是行使自身權利的主體。臺灣於2014年已將公約內國法化,並頒布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然而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落實兒權精神,依舊還有一段路需要努力,本次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共同辦理巡迴展,邀請更多人理解人權與兒童權利的關連及其重要精神。
二、展覽資訊:
(一)展覽時間:109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
(二)展覽地點: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兒童創意中心(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
(三)開放時間:每週二至週日9:00-17:00(假日延長至18:00,週一休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