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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同仁 訓導組 - 宣導 | 2021-02-17 | 點閱數: 181

函轉教育部因應春節及新學期開學日將至,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請向教職員工生(含境外生、留遊學生)及其家長等,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呼籲勿違規攜帶、寄送或跨境網購肉類產品至臺灣,以避免受罰。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 條之 1 規定及防檢局 107 年 12 月 18 日公告裁罰基準(如附件),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以下同)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旅客如自 3 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 1 次處新臺幣 20 萬元、第 2 次處 100 萬元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第 1 次受罰 20 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