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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研習公告 | 2016-05-30 | 點閱數: 370

國立臺南大學辦理 105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 學分班」招生簡章(詳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教師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5 年 5 月 16 日南大教字第 1050008488 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同時符合(一)(二)報名資格
(一)現職國民小學專任教師,自 97 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3 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 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2 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 2 學分、兒童發展類 2 學分、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

(三)符合 6 學分班修課資格之教師:符合 6 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自費修習「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危機管理」至少 6 學分後,申請辦理加註輔導專長事宜。
三、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於 10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符合報名資格者,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逕寄送臺南大學,始符合報名程序。
(二)請另寄國立臺南大學 105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 學分班」B 班報名表(免貼照片),於 10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前寄本府教育處李筱涓老師收,俾利彙整全縣報名教師,檢送本府主管機關薦送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