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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政行字第1060181163號 主旨:函轉法務部廉政署自即日起,變更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箱址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法務部廉政署106年9月4日廉秘字第10608006510號函辦理。 二、法務部廉政署配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專用信箱箱址全面改寫,請貴機關(單位)檢視相關文件(例如招標文件),協助將該署原檢舉專用郵政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變更為「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