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2020-05-07 教育部109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表揚活動」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暫停辦理

訊息

府教社字第1090098052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109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表揚活動」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暫停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社(三)字第109006393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96年起辦理旨揭表揚活動迄今,以表揚致力於社會教育並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建立社會教育典範。
三、本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於109年3月5日公布「COVID-19(武漢肺炎)公眾集會因應指引」,建議集會活動之主辦單位應評估活動之必要性,對於非必要之人潮密集活動,考慮延期或暫停舉辦,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四、依據上開公眾集會因應指引,教育部經風險評估本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表揚活動」暫停辦理1次。
 

2020-05-07 公務人員因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如何請領一案

公文

府人考字第1090096985號

主旨:公務人員因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如何請領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5月4日總處培字第1090032298號書函辦理;併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國旅卡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核發,應具備公務人員持國旅卡、在特約商店刷卡消費等要件。惟公務人員如因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導致其無法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以請領休假補助費,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分別處理如下:
(一)公務人員因年中亡故,未及於年度內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尚未請領完畢之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全數發給,不受休假改進措施規定之限制。
(二)公務人員因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機關得依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規定,擬訂符合實際需求之措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以解決其無法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問題。
三、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3年9月20日局考字第09300251572號函,因與前開規定意旨不符,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2020-05-07 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

訊息

府人考字第1090097003號

主旨:教育部函以,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1份。
 

2020-05-04 國家教育研究院為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擬商借教師乙名

公文

府教幼字第1090092779號

主旨: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為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擬商借教師乙名,請貴校擇優推薦教師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4月28日教研課字第1091100658號函辦理。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需商借國民小學教師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該院為廣徵優秀教師,延長收件至109年5月8日,請貴校參閱附件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如有推薦教師人選,請於109年5月5日前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後函送本府,本府將轉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後續將由該院依上述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2020-05-01 考選部訊息:109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報名,自109年5月12日至21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考試

考選部訊息:109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報名,自109年5月12日至21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09140
 

2020-04-30 「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90048465B號令修正發布

法規修正

府教幼字第1090093759號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90048465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048465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2020-04-30 嘉義縣市政府員工員眷福利資訊-遠傳電信【單門號499元不限速吃到飽方案】

活動

遠傳(發)字第10910401439號

主旨:嘉義縣市政府員工員眷福利資訊-遠傳電信【單門號499元不限速吃到飽方案】,請查照並轉知 貴機關(構)轄下員工及眷屬卓參申辦。
說明:
一、遠傳電信申辦優惠方案說明如下(公務及私人門號同步適用):
(一)月租199元、299元、399元單門號低月租資費。
(二)月租499元單門號上網吃到飽不限速方案。
(三)月租666元起搭配手機吃到飽不限速方案(限時優惠:最新iPhone 11系列,專案價9,300元起;SAMSUNG GALAXY NOTE10+系列,專案價17,990元起,另有多款0元手機請洽直營門市或Line@專員服務)。
(四)更多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附件DM所示,因應市場變化遠傳保留修改優惠內容之權利。
二、申辦方式說明:
(一)員工及一等親內可前往全台遠傳直營門市告知專案識別碼:66624479臨櫃申辦,門市相關資訊可直接上遠傳官方網站查詢。

(二)員工及三等親內可上遠傳網路門市(https://www.fetnet.net/ebu/GOV.html)輸入驗證碼:10817 進行線上申辦。
(三)直接掃描附件DM之QR CODE或搜尋Line ID:@075rhtlg加入遠傳Line@官方帳號進行申辦,同時可獲得最新優惠訊息及享有更即時快速的服務,並可參加Line@抽獎活動。
(四)員工及其親友皆可透過專案經理 徐宏榮0955629329或來信tomhsu@fareastone.com.tw專案申辦。
三、申辦所需證件:
(一)員工本人申請:
1、員工名片正本或識別證影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健保卡正面影本
(二)員工眷屬申請:
1、推薦員工名片正本或識別證影本
2、員工及員眷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員眷之健保卡正面影本
 

2020-04-30 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積分審查說明

公文

府教幼字第1090091899號

主旨:有關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積分審查,請轉知欲申請介聘之教師,並請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依本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當年8月1日)前回職復薪。」,若介聘教師有因結婚或生活不便之具體事實者,請檢附學校核准之簽陳資料;另留職停薪教師需附本縣同意復職之備查公文。
三、依本要點第八點第二項第五款至第七款規定,在本縣學校、幼兒園兼任處(室)主任、園長、組長、副組長、人事、主計、導師等職務,請介聘教師檢附學校服務證明,且需註明兼任上開職務之起迄日期。

四、另依申請表「服務年資」欄位有關「公立學校暨幼兒園服務年資滿(   )年」,依填表說明第五點係指正式教師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之服務年資(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之年資得採計外,不含各項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請介聘教師檢附歷任學校服務證明。

2020-04-28 教育部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1名案

公文

府教幼字第1090090385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1名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24日臺教文(六)字第1090057281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相關業務,教育部將於109學年度商借優秀教師1名到部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具備全民英檢(或相當)中高級以上英語能力者優先考量。
6、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限: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
(四)辦理業務:以海外臺灣學校及華語教育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案請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教育部聯絡人許老師電子信箱(ivyhsu@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704。
四、檢附徵才訊息、商借教師簡歷表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各1份。

2020-04-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

公文

府人考字第1090089624號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4月23日總處培字第1090031627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1份。
 

活動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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