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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活動 | 2016-08-21 | 點閱數: 329

主旨:檢送 10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認輔小團體」實施計畫,欲申請之學校請於 105 年 8 月 26 日前函文本縣
過溝國中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原則辦理。
二、申請方式:即日起至 105 年 8 月 26 日止,請以函文本縣過溝國中(mail:kkjh@mail.cyc.edu.tw)申請,主旨為「申請 10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認輔小團體」。
三、資格審查方式:
(一)以 104 年度未申請旨案計畫學校為優先。
(二)以函文日期順序為次之。
(三)經上述條件排序後若同額,優先錄取 103 年度未申請旨案計畫學校為先;次之, 102 年度未申請旨案計畫學校。
(四)考量專任輔導教師每學期辦理團體輔導至少一至二團,請具備專任輔導教師之學校善用此項資源,本計畫執行
優先核定予未具備專任輔導教師學校辦理。
四、若有疑義請洽過溝國中輔導組,聯絡電話 3451005#207 。
五、檢送認輔小團體實施計畫及補助經費項目供參,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