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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活動 | 2017-03-06 | 點閱數: 288

主旨:本縣 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暨轉銜心
評鑑定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提報對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個案或無身心障
礙手冊(證明)之疑似智能障礙、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
礙或自閉症個案。
(一)新提報個案:小一至國二。
(二)欲確認個案:小二至國二。
(三)轉銜鑑定個案:小六、國二。(名冊如附件)。
二、如學生欲撤銷身心障礙身分,不須提報本次區間,後續將
有公文另行通知提報區間。
三、提報作業:
(一)網路提報:本次作業梯次為( 105 學年度第 8 次─106/3/
8─106/3/15 ) 105 (下)心評鑑定,請各校務必於期程
內逕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完成提報並填寫相關資料。
(二)紙本寄送:
1、無心評人員或個案量過多之學校,請彙整初篩資料後
,紙本於 106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前送達特教資源中
心。
2、有心評人員且個案量可自行負荷之學校,心評資料及
評估報告請於 106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前送達特教資
源中心。
(三)105 學年度鑑定安置相關表件格式已更新,請各校逕至
嘉義縣特教資訊網( http://spcedu.cyc.edu.tw/spcedu
/)鑑定安置類文件下載,以舊表件申請者,一律退件
不予受理。
四、相關注意事項請各校特教承辦人務必轉知校內初篩教師及
心評人員,如有問題請電洽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承辦人(鑑
定相關事宜:葉秀玲老師;測驗工具借用及通報網操作:
施羿伶老師),電話: 05-2217484 ,地址:嘉義縣民雄鄉
興中 30 號。
五、檢附「嘉義縣 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
學生心評鑑定作業期程」、「嘉義縣 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國
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心評鑑定送件說明及注意事項」
、「嘉義縣 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需提報心評鑑定之疑似個
案名冊」、「嘉義縣 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國二轉銜心評鑑定
名冊」、「嘉義縣 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小六轉銜心評鑑定
名冊」,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