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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獎學金 | 2017-03-16 | 點閱數: 348

主旨:檢送本鄉 106 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辦法及申請書等文件各一份,惠請貴校協助選拔工作並填妥相關文件,逕送本所社會文化課,俾利審核工作進行,請查照。
說明: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4 月 8 日止。
二、設籍於本鄉之國中小家境清寒學生(請提出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請導師填具清寒證明書),學期成績及操性成績均在 80 分以上,且無受記過、申誡等處罰情事。
三、本獎助金之申請各國中小以一班推舉一名為限。
四、應備證件:本獎助學金申請書、 105 年上學期學生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戶口名簿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