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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比賽 | 2017-06-15 | 點閱數: 283

主旨:檢送「嘉義縣 106 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乙份,請貴校(單
位)依說明事項轉知所屬學生及教師等相關人員,並鼓勵
選手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各級學校加強語文教育,本縣每年均辦理語文競賽
, 106 年度各項比賽之賽程時間如下:
(一)分區初賽:訂於 7 月 4 日(星期二)假各區承辦學校同步
舉行(東區:竹崎國小、西區:大同國小、南區:和興
國小、北區:溪口國小)。
(二)全縣複賽:訂於 9 月 23 、 24 日(星期六、日)假溪口國
小舉行,報名日期為: 106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至 9 月 1 日(
星期五)下午 17 時止。
(三)全國賽: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並訂於 11 月 25 、 26
、 27 日(星期六、日、一)於臺南市長榮大學及歸仁國中
舉行。
二、本實施計畫增修如下:
(一)競賽員參與培訓研習期間,須簽署全程參加同意書,全程參與者,將核予「全程參與精進語文能力培訓研習證
明」。獲全國賽資格之競賽員若缺席,本府有權更換競
賽員(倘遇學校月考或縣級比賽,則不列入缺席計算)。
(二)若競賽員為升學年段(小六升國一、國三升高一),可憑
前年度「全程參與精進語文能力培訓研習證明」,由就
學學校向縣府提出申請,直接參加當年度全縣複賽,並
以外加名額方式參賽,不影響新入學學校之參賽名額,
避免培訓資源浪費。
三、另惠請各鄉鎮市公所協助宣傳競賽訊息,並鼓勵社會人士
報名參加社會組之各競賽項目。
四、至 106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尚未公布,該實施要點
如有修正,本縣實施計畫將一併調整並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