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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研習公告 | 2017-10-02 | 點閱數: 259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6 年 9 月 26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060
420145 號函辦理。
二、「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
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
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
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
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
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基於歷年來報名者眾多,座位有限,該計畫將依「報名身
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該計畫之二十九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
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
過本單位於 101 學年度~105 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
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工作坊)。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
參加。
(三)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四)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四、工作坊期程及地點:
(一)北區場: 11 月 11 日(六)至 11 月 12 日(日),國立臺北
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二)中區場: 10 月 28 日(六)至 10 月 29 日(日),臺中世界
貿易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 60 號)。
(三)南區場: 11 月 04 日(六)至 11 月 05 日(日),高雄國際會議
中心(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 274 號)。
五、請師長逕至分組合作學習網站報名(https://cirn.moe.e
du.tw/Cooperation ),網路報名後須等待管理者審核通
過,方可參加,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六、本場次工作坊兩日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七、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補助
二十九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其費用由核撥深耕學校
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連絡電
話: 02-2732-1104#82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