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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導組 - 教材 | 2019-01-16 | 點閱數: 366

為強化宣導大麻在我國為第二級毒品,種植、運輸、販賣、轉讓、施用或持有,都是犯罪行為,教育部製作文宣海報 1 款(中、英文版),請各校協助宣導相關資訊於師生及家長、社會大眾。
旨揭文宣資料詳如附件,如有相關活動宣導需求,請上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區: http://enc.moe.edu.tw/Poster ),下載電子檔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