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健康中心健康中心

2022-03-18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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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8378號函辦理。
二、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2022-02-16 為利校園食品中毒案件之處理及預防,請學校落實相關通 報規定並加強宣導飲食衛生安全教育,詳如說明,請查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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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1年1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09916號函辦理。

二、校園提供之餐點多為同時間大規模供餐,一旦發生食品中 毒案件,影響人數眾多、範圍廣泛,爰須把握處理時效, 避免案情擴散。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1日修正之「校園食 品事件處理作業標準說明書」中第6.4點「各級學校發生疑 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略以:學校發生疑似食 品中毒事件時應儘速通知本縣衛生局及本府教育處,並配 合衛生機關提供留樣之查驗及掌握事後督導情形等,並加 強校園食品衛生管理及關心師生健康。

三、食品中毒之定義:

(一)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二)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 毒桿菌毒素,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 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 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 中毒案件。
 
(三)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 品中毒案件。 四、為利疑似食品中毒案件之即時調查、處理及採樣,請學校 向食材供應業者、教職員及學生宣導,若發生疑似前述食 品中毒之情形,應儘快通知本縣衛生局及本府教育處等相 關單位並就醫,學校亦應依規定妥適保存餐點留樣並儘速 通知衛生單位進行調查,以有效釐清食品中毒發生原因; 並加強宣導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如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 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 意保存溫度、不要飲用山泉水及不要食用不明的動植物), 防止類案再生。

2022-02-07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1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02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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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9794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佩戴口罩,另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賣場、超市、市場應加強人流管制,維持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之規定;不提供試吃。
(三)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

2022-01-13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1月9日至本年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並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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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0日臺教綜(五)字第1112100051號函辦理。
二、疫情警戒標準第2級期間,指揮中心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戴口罩規定加嚴,除下列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2、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4)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5)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四)餐飮場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三、指揮中心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請教職員工生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四、檢附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加強圖卡(附件2)1份,請加強宣導,並落實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