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主帳務字第 1050181022 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訂定「政府支出會計憑證電子化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5 年 9 月 10 日院授主會財字第 1051500236 號函辦理。 二、檢送「政府支出會計憑證電子化處理要點」、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