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人福字第 1050183968 號
主旨: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已請領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否繳回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9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54054 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