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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站務 | 2017-01-06 | 點閱數: 233

府教社字第 1060004602 號

主旨:轉知內政部辦理 106 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貴校如有符合相關規定者,請於 106 年 2 月 10 日前提報函送本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6 年 1 月 4 日府民禮字第 1050255899 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 106 年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相關表件,請至本府網站縣府公告專區下載,網址:http://www.cyhg.gov.tw
三、獲選全國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並應邀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
四、受推薦候選人經本縣評選小組實地訪查後,票選前 2 名參加內政部複選,另各候選人經審查確符選拔標準者,本府將擇期辦理表揚大會,致贈每位孝行楷模獎座及獎金。
五、有關孝行獎候選人推薦書內孝行事蹟簡介,請由推薦人或推薦單位詳實填報,勿由候選人以自傳方式自行舉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