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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站務 | 2017-01-10 | 點閱數: 218

府人福字第 1050253861 號
     
主旨: 2017~2019「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特約醫療院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利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2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6337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得由該總處邀請或隨時申請加入或退出,有關特約醫療院所及其提供之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址:https://eserver.dgpa.gov.tw)公教健檢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