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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導組 - 比賽 | 2017-05-04 | 點閱數: 246

說明:
一、徵選資格限制:
(一) 對象:本縣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二) 方式:以校為單位,國民小學有附設幼兒園者,至少送一件作品參賽;其餘學校自由參賽。
(三) 一件作品以 1 名作者為限。
(四) 參加甄選作品凡在其他單位已獲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如已敘獎者,則撤銷其敘獎案。
二、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本( 106 )年 5 月 31 日截止。
三、檢附嘉義縣 106 年度幼童車交通事故與違規案例徵選方案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