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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研習公告 | 2021-03-24 | 點閱數: 18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3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029526 號函辦
理。
二、本研習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研習時間: 110 年 5 月 7 日至 5 月 8 日(星期五至星期
六)。
(二)研習地點:大明高中潭子藝術校區(臺中市潭子區潭興
路一段 168 號)。
(三)參加對象: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及行
政人員(校長、主任及組長)。

(四)活動內容:本梯次課程規劃以跨領域藝術、藝術教學及
地方文化特色融合為主軸,透過藝術發散、實驗、創造

及感官經驗,認識與發掘藝術的跨界及多樣性,並透過
表演藝術及新媒體藝術跨領域結合,呈現有別於以往的
新型態藝術樣貌。
(五)報名方式:本縣分配名額共 8 人(教師 4 人及行政人員 4
人),請欲參加者於 110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一)前填妥報名表
(如附件一),並回傳本府承辦人信箱彙辦。以報名表
回傳順序優先者錄取,本府將於 110 年 3 月 31 日(星期
三)前公告錄取名單,請錄取者逕至教師請至全國教師
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 3044667 。

三、本案可依規申請補助住宿費,補助需符合全程參與 2 天課程
者,另住宿地點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安排,如有住宿需求
者,請於報名表中註明。
四、本案請依教育部通報「提醒各級學校注意辦理集會活動之
防疫措施」規定,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
異常等疑似症狀,以及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
理機制」所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及
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得參與本活動。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性肺炎疫情,本案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公告,若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需調整辦理活動,將主
動告知錄取人員。

六、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承辦人黃助理
(電話: 02-2896-1000#5273 ; E-mail :
tnuaartis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