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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同仁 訓導組 - 教材 | 2021-07-01 | 點閱數: 253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4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請貴校確實將性剝削防制教育納入課程或教育宣導活動。另請加強宣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開發之宣導公版 PPT 、教案示例等可作為學校教師實施課程之教材,俾使學生知悉相關兒少性剝削態樣及法律責任,以落實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