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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同仁 訓導組 - 教材 | 2021-07-05 | 點閱數: 235

一、為使各領域兒少工作者理解兒童權利公約第 12 條「兒童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利」,以落實我國兒少表意權推
動事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特編撰旨揭手冊。


二、旨揭手冊電子檔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路徑:教育宣導/多元素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專區;
https://reurl.cc/KAQ6ye),請貴校教師參閱。


三、本案若有未盡事宜,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江雨潔, 04-22502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