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羽球社區聯誼賽活動競賽規程
大林鎮、梅山鄉、民雄鄉場
東石國小、三和國小、社團國小
十 、社區聯誼賽活動組別:(參加人員須攜帶可供證明之文件以備查驗,出生年
以身分證或護照為憑(例 : 2016年減1976年等於40歲)參賽人數達300人。
1.國小男童團體組:(雙 雙 雙):本縣各國小在學男,女學生,以同一
學校報名參加,每隊球員至多報名 10人,每校至多二隊。
2.國小女童團體組(雙 雙 雙):本縣各國小在學女學生,以同一學校報
名參加,每隊球員至多報名 10人,每校至多二隊。
3.男社區團體組(雙 雙 雙):限 24隊,每隊球員至多報名 10人。
(1)凡是參加本縣各羽球社團之羽球同好均可以該社區組隊報名參加。
(2)全國列冊之甲組球員及曾列冊之甲組球員、具學生身分之球員不得
參賽。
(3)每團體限報 2隊為上限,球隊不足時由承辦單位邀請其他社區隊伍
參賽。
(二)個人組:
1、親子組:雙打賽,須為祖父(母)、父(母)、子(女)搭配之組合。任
一人戶籍於該區,僅能選擇一個區域報名,子(女) 限就讀國小學生。
2、百齡男子組:雙打賽,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10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
須50歲),如報名人數不足由承辦單位邀請鄰近社區球員參加。
3、90歲女子組:雙打賽,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9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
40歲以上),如報名人數不足由承辦單位邀請鄰近社區球員參加。
4、90歲男子組:雙打賽,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9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
須45歲),如報名人數不足由承辦單位邀請鄰近社區球員參加。
5、80歲女子組:雙打賽,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8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
齡須37歲),如報名人數不足由承辦單位邀請鄰近社區球員參加。
6、國小男童組雙打:本縣各國小在學男,女學生,每校報名人數至
多 6組
7、國小女童組雙打:本縣各國小在學女學生,每校報名人數至多 6組。
十一、比賽制度:
(一)各組報名低於4隊則取消該組比賽,賽制依各舉辦單位隊數修正。
(二)比賽計分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落地得分,採 30分一局不加分決勝負, 15分交換場地;團體賽不得兼點,先勝二局為勝。比賽賽制視報名隊數決定並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三)比賽日期由大會預先安排,各隊抽籤決定,不得要求更改,大會將賽程公佈,請自行上網查詢。
(四) 選手逾比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如連場則給予10分鐘休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依大會掛鐘為準)
(五)比賽時,如遇到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調動場地時,得由承辦單位宣佈,球員請務必遵守。
(六)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七) 如有抗議事件,必須賽後 30分鐘內,正式提出抗議書及保證金壹千元送大會審查。以本會判決為依歸,不得再行抗議。
(八) 為避免冒名頂替及參賽資格糾紛,參賽選手請攜帶足以證明之文件正本。
(九) 循環賽如遇勝負積分相同時、兩隊勝負相同時,勝者為勝,三隊以上勝負積分相同時,以總和失分少者為勝;如再相同時,由裁判長抽籤決定。
十二、參加資格:
(一)每人最多可參加二個組別,任何組別參賽人員均須設籍於該區,報名時請檢附可供證明之影本文件(夫妻及親子組僅須一人設籍於該區,但1人不能報名2個區域,經查獲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所獲獎牌(盃)及獎品並須繳回,未繳回者取消其該年度後續參賽資格),另排除現役國手及曾任全國甲組球員。
(二)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 4月 14日(四)下午五時止,請上嘉義縣體育
競賽資訊系統(http://sport.cyc.edu.tw) 報名。
(三)抽籤及領隊會議: 4月 15 日(五)上午十時於大林國小禮堂召開,未
出席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
(四)參賽人員必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若經查無證件者,以棄權
論。
十三、趣味競賽體驗活動:
(一)活動內容:
*神射手:地面放置九宮格,參加人員站立於離九宮格4公尺指定
位置,以球拍擊球,計算球落於九宮格之成績
限量100份)。
十四、獎勵:
(一)社區聯誼賽由承辦單位依照下表給予獎盃或獎品
內容 |
4隊取 2名 |
5至 6隊取 3名 |
7至 8隊取 4名 |
9至 12隊取 6名 |
團體賽 |
獎盃 |
獎盃 |
獎盃 |
獎盃 |
個人賽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獎品 |
(二)四隊以下取消該組賽程,如有贊助單位,獎勵另行增補。
(三)各組工作人員、裁判獎勵依嘉義縣校長教師職員獎勵基準辦理。
十五、保險: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參佰萬元。
※請參賽人員於報名時填寫清楚個人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以免個人權益
受損。(僅供保險用途)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訂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