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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站務 | 2016-04-21 | 點閱數: 290

主旨:重申各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強化學生反詐騙意識宣教工
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6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50040538 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詐騙集團吸收學生擔任車手」類案肇生,請各校
確依本府 105 年 3 月 3 日府教學字第 1050040721 號函(諒達)
辦理,以避免學生誤觸法律。
三、近期警察機關查獲詐欺犯罪案例發現,詐騙集團多招攬利用無知學生成為詐欺車手,以 ATM 提款或面交取款等方式取得被害人金錢,涉案學生均由警察機關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詐欺罪嫌移送法辦,為防制學生淪為詐欺車手,請運用相關集會時機持續實施案例宣導,教育學生慎選打工場所勿淪詐欺車手。
四、內政部警政署為提升詐欺案件破獲成效,設置「檢舉詐欺車手專區」,將詐欺車手 ATM 提款或面交取款之監視錄影
畫面照片予以公開刊登,鼓勵民眾踴躍提供檢舉線索,如因而緝獲詐欺車手,由破案機關依規定核發破案檢舉獎勵
金,請協助於學校網站建立「檢舉詐欺車手專區」超連結,並利用集會時間宣導專區資訊。
五、上開宣導成果,請各校於 10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一)下班前逕至本縣線上填報系統(http://survey.cyc.edu.tw/index.
php 題號 610)「105 年第二季(4-6 月)各校反毒、反詐騙宣導成果回報表」完成提交。
正本: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含永慶與竹崎高中)
副本: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2016-04-12
14: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