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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 - 站務 | 2016-04-29 | 點閱數: 334

主旨:轉知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學生輔導工作倫理守則」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 105 年 4 月 8 日台輔字第 105006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守則業公告於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網頁( http://www.guidance.org.tw/school_rules/content.html ),可至該網頁下載。
三、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來函敘明擬以一年為該守則之試行期,再依據實踐經驗做必要之修訂,歡迎各級學校輔導人員
提供實務意見,俾利該準則未來可更嚴謹且貼近學校實務現場。
正本:嘉義縣各國民中

副本: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2016-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