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辦理 105 年度「家庭暴力防治服務模式成果發表及觀摩研討」,請學校輔導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社會局 105 年 5 月 2 日嘉縣社社工字第 1050020775 號函辦理。 二、有關「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課程,請學校鼓勵輔導人員或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