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人考字第1060033206號
主旨:初任教師於聘任前登記結婚,聘任後婚假核予、天數計算疑義一案,詳如附件說明,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16日臺教人(三)字第1060000749A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7月22日總處培字第105004736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三、請貴校核發敘薪通知書時,應註明該師為公開甄選或再聘(再聘次數)聘任及其代理之職缺性質,及務必至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WebHR)線上核定,俾保障渠等權益。
說明:
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