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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處 - 研習公告 | 2016-07-25 | 點閱數: 270

檢送本縣 10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基礎輔導知能研習」乙份,請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說明:
一、依據本縣 10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依據學生輔導法規定略以初任輔導主任、組長及輔導教師每年應接受至少 40 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輔導主任、組長及輔導教師,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 18 小時,請學校薦派校內教師參與進修,以增進校內輔導行政人員及教師輔導知能,充分發揮輔導效能與助人技巧,提昇整體輔導績效。
三、研習對象:
(一)本縣各國民小學近 3 年內未曾參加基礎輔導知能研習之教師。
(二)本縣各國民中學各年級導師各 1 名,近 3 年內未曾參加基礎輔導知能研習之教師優先,每校至少 1 名,至多 3 名。
四、旨案研習兩場次,日期分述如下:
(一)第一場次: 105 年 7 月 27 日~29 日。
(二)第二場次: 105 年 8 月 3 日~5 日。
五、研習地點:本縣大同國小階梯教室(勤學樓地下室)。
六、報名方式:請於 105 年 7 月 25 日前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