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人事室人事室

2019-11-27 退休人員依公教人員退休法律、公務員懲戒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之行政處分或懲戒判決者,得否發給三節慰問金疑義案

函釋

府人福字第1080257130號

主旨:退休人員依公教人員退休法律、公務員懲戒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之行政處分或懲戒判決者,得否發給三節慰問金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1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800477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2019-10-14 銓敘部函以,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一事

函釋

府人考字第1080218219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一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0月2日部法一字第1084860352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按前揭部函所示,近年新型態職業駕駛(如Uber、多元化計程車)興起,迭有公務員詢及公餘時間得否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疑義,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以駕駛汽車為職業者,均為職業駕駛人,須領有職業駕照始得為之,且該職業駕照須定期經主管機關審驗。是該等職業駕駛人(含Uber、多元化計程車等)不論自行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受雇擔任駕駛工作,均屬服務法第14條第1項所稱之「業務」,故除法令所規定外,公務員尚不得兼任之。

2019-10-14 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案,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

函釋

府人福字第1080218650號

主旨: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案,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08年10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8004058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2019-10-08 教師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因而須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喚出庭,得否核給公假及上下班途中認定疑義一案

函釋

府人考字第1080218691號

主旨:教師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因而須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喚出庭,得否核給公假及上下班途中認定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8年10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98890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1份。
 

2019-09-23 學校可否聘任年滿65歲者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案

函釋

府教幼字第1080193095號

主旨:所詢學校可否聘任年滿65歲者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校108年9月2日嘉朴國人字第1080003263號函。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教職員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又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9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93585號書函說明三略以,「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並非編制內教職員,且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並未明定應聘人員年齡之限制,由各縣市(學校)考量學生受教權和學校課務需求本權責妥處。」。
三、有關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得否聘任年滿65歲人員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本府考量學生受教品質,年滿65歲應即退休,參照前開法令之精神,學校不得聘任年滿65歲人員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019-04-01 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一案

函釋

府人考字第1080066354號

主旨:函轉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09667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2019-03-28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5條、第79條、第80條及「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4條之1規定之解釋令

函釋

府人福字第1080065848號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5條、第79條、第80條及「原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4條之1規定之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3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84773889號令辦理;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
 

2019-03-18 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幼兒園職務」或「私立學校董事會職務」是否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定私立學校職務範圍案

函釋

府人福字第1080053061號

主旨: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幼兒園職務」或「私立學校董事會職務」是否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定私立學校職務範圍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3月8日部退三字第108467468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2019-03-04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但書所定「正當理由」疑義一案

函釋

府人任字第1080043312號

主旨:檢送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但書所定「正當理由」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本縣社會局108年2月22日嘉縣社勞資字第108001073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暨附件影本各1份。
 

2018-12-19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釋令

函釋

府教發字第1070260370號

主旨:函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212874C號函辦理。

更多消息

活動剪影

  • slider image 1
  • slider image 2
  • slider image 3
  • slider image 4

1080213樂億皇家文康活動